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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百年历史成就和经验的唯物史观底蕴

发布日期:2022-04-09  作者:孙迪亮  点击:

  还原和再现历史是人类特有的思维方式,也是凝练和总结经验的本源性条件与可靠路径。而善于总结历史经验、并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推动党自身的成长壮大和党领导的事业发展,是我们党的成功之道和优良传统。从历史上看,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有三种基本方式:一是通过形成专门的历史决议进行总结;二是通过五年一度的党代会或利用建党周年日、新中国成立周年日、改革开放周年日等重大历史节点进行总结;三是通过召开中央全会进行总结。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是党的历史上第三次通过形成历史决议的方式总结历史经验。对于党的百年历史成就和经验,可以基于不同的视角与方法去认知和理解,而唯物史观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视角与方法。习近平曾明确指出:“唯物史观是我们共产党人认识把握历史的根本方法。”《决议》进一步强调,“全党要坚持唯物史观”,以正确认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历程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就是中国共产党运用唯物史观指导实践,打碎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的胜利,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中国的伟大胜利。”党的百年历史经验,既是对百年来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辉煌历程的全面概括和真实展现,又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唯物史观指导下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智慧凝结和理论升华。认真品味党的百年历史成就和经验的唯物史观底蕴,对于加深对党的百年历史的科学认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自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唯物史观基本原则的坚守:科学把握实践成就与历史经验的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作为存在与思维关系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历史观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也是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争论焦点与理论分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标志着唯物史观正式确立的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阐释了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具有根源性、独立性,它永远是社会意识的产床和前提;社会意识具有派生性和依赖性,它只能是社会存在的产物和反映。“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由于人是实践活动的主体、实践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因而社会实践就成为社会意识得以产生的基础。唯物史观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则,从而与形形色色的唯心史观划清了界限,并由此造就了其在哲学史乃至人类思想史上的独特重要地位。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唯物史观基本原则,为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与历史经验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导,并在《决议》内容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首先,党的百年奋斗实践基于中国国情。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则,启示和要求人们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去思考问题、设计行动。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百年奋斗,不管是确立路线方针政策,还是提出思想理论战略,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是基于中国国情,坚持实事求是。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史,只要能尊重国情、坚持实事求是,党的事业就会顺利、成功;反之,只要背离国情、搞主观主义,党的事业就会挫折、失败。正因如此,“党在百年奋斗中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探索并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道路。”在建党百年以来的四个不同历史时期,党领导人民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都是“脚踏中华大地”扎实奋斗的结果,党的百年奋斗的一条基本历史经验就是“坚持中国道路”。《决议》真实再现了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客观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这本身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重要体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就《决议》进行说明时所强调的:“决议稿最鲜明的特点是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反映了党的百年奋斗的初心使命,符合历史事实”。

  其次,党的历史经验源于百年奋斗历史实践及其成就。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是人们通过实践活动创造的,人们的实践活动,不管是物质生产劳动,还是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都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社会存在,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历史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客观基础。人类一刻也不可能停止实践,社会历史就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史。历史实践是人们过往实践活动的展开与留存,也是未来实践活动的起点与基础。历史成就作为历史实践活动的积极结果,是人们在认识、改造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过程中取得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而历史经验则是人们在开展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和在取得历史成就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认识升华和理性抽象、所产生的思想成果和精神结晶,它虽然属于认识范畴和社会意识,但绝非出于人们的主观想象或臆测,而是对历史实践及其成就的客观反映。历史实践及其成就是历史经验产生的“母体”与本源,没有人们实践活动的开展,就无所谓人类历史;没有实践成就的取得,就无所谓历史经验。《决议》指出:一百年来,党带领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建立了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这些历史性成就,都是党带领人民不断实践探索的结果,是有真迹可循、有实据可依的,是世人能真实感受和切身体会到的客观存在。党的百年历史经验,就是基于百年来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及其成就而产生的。脱离了百年来党的不懈奋斗史、理论创新史、自身建设史,就不可能产生这些历史经验,更无法正确理解这些历史经验。因此,《决议》先是回顾了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概括了重大历史成就,进而才总结出十大历史经验,并特别强调这些宝贵经验“是经过长期实践积累的”。这一框架安排和内容表达,生动体现了先有社会存在再有社会意识、基于社会存在认识社会意识的逻辑理路,是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唯物史观基本原则的坚守。

  当然,唯物史观在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同时,也承认和重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党的百年历史经验,一方面根源于党的百年奋斗实践及其成就,另一方面又会对党的未来奋斗实践的开展和新成就的取得发挥重要指引作用。因此,我们回顾党的百年历史、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推动全党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进而更好地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正因如此,《决议》在“序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三个需要”客观使然,特别是为了“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决议》在总结出十大历史经验之后,紧接着强调指出,这些宝贵经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新时代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历史经验自历史实践中来,然后再回到实践中去,以指导引领未来实践,这种“实践—经验—再实践”的转化机制,契合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认识路线,显示了党对实践成就与历史经验之间辩证关系的科学把握。

  二、唯物史观逻辑前提的彰显:依靠和为了人民谱写历史华章。

  “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唯物史观视野之中的“史”无疑是人类史,而人类史肇始于“人”的产生与存在。“人”是人类史的自然前提,没有“人”的存在与延续,就无所谓人类史;无视“人”的客观性和实存性,就不可能确立科学的历史观。但唯物史观所认同和讨论的“人”,不是抽象的、与世隔绝的、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具体的、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从事实践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的实践活动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唯物史观所理解的人类历史,就是“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过程。人的实践活动是人类历史得以产生和延续的根本基点,社会历史就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起点和根基而产生和展开的。显然,对从事实践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的肯定与重视,构成了唯物史观的逻辑前提。没有对“现实的人”的高度认同,就不可能树立唯物史观,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显著区别就在于从“现实的人”所从事的“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进而看待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把握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从事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是人民群众,因此,决定历史发展的是人民群众。

  唯物史观的上述逻辑前提,在《决议》总结的党的百年奋斗实践中得到了充分彰显。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来,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现实的人”的基本观点和理论原则,先后提出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就是江山等思想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的现实利益需求而进行百年奋斗,依靠和为了人民谱写百年历史华章。

  首先,百年奋斗的初衷与目的:为了人民,党因人民苦难而生。马克思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恩格斯指出:“历史不是‘神’的启示,而是人的启示,并且只能是人的启示”。依此而论,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也代表和体现着中国人民的百年奋斗史,决不能把党的百年奋斗史与中国人民的百年奋斗史割裂开来。回望一百年前,时值中国人民饱尝“三座大山”压迫之苦、身处水深火热之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其成立的起因就是“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成立的初衷就是救人民于水火,谋求人民的解放与幸福。党一经诞生,就致力于为人民的幸福、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复兴而奋斗。党的百年奋斗,不管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还是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均为了报效人民、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

  其次,百年奋斗的历程与动力:依靠人民,党因人民支持而兴。唯物史观具有鲜明的人本性,它不仅主张从“现实的人”出发去考察社会历史的产生与发展,而且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认为社会历史就是人民群众的思想和活动的历史。在社会历史的产生、存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力量与智慧,人民是社会历史的“剧作者”兼“剧中人”。一百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胜利走向胜利,其最深厚的动力源泉在于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决议》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是党和人民一起走过来的;党的百年历史成就,是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党的百年历史经验,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在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过程中,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即“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

  最后,百年奋斗的结果与意义:惠泽人民,党因人民受益而荣。人是有自身利益需求并为满足此需求而自觉开展实践活动的高级动物,“现实的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为满足吃穿住等基本利益需求而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人们所进行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都不会是漫无目的的,而必定是为了满足一定的利益需求。马克思认为,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作准备的历史(发展的历史)”而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也就是实现人的利益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说,评判党的百年奋斗史的根本标准,理应是人民需求的满足度和人民利益的实现度。《决议》指出,就党的百年奋斗的实践成就来看,它使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人民深受其益;就党的百年奋斗的五大历史意义来看,首要一条就在于“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我们党之所以是“光荣”的党,根本原因在于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为了人民利益而奋斗,党的百年奋斗实现了人民利益的前所未有的满足与提高。

  综上,党的百年历史就是党和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的历史。《决议》通过回顾党的百年历史,得出了“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的重要结论,并将坚持“人民至上”视为党的百年奋斗的基本历史经验之一。这一结论与经验进一步启示和要求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未来实践中,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

  三、唯物史观主要原理的拓新:在总结历史经验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国共产党是高度重视理论武装、理论创新、理论创造的党。《决议》指出,“一百年来,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这是党的百年奋斗的成功保障和重要经验。而马克思主义对党的指导作用的有效显现,有赖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从理论创新、理论创造的角度来说,建党以来的一百年就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百年。党的百年历史同时表明,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然路径、有效路径,则是立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总结出历史经验并使之上升为理论,实现经验的理论化。实践是理论之源,理论是实践之果,任何科学理论的形成都离不开对实践经验的正确总结。对丰富生动的实践经验加以抽象概括、高度凝练,使之理论化、系统化、普遍化,从而实现经验总结与理论建构的统一,这是理论形成的一般规律。对我们党而言,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作为由实践到理论的转化中介,为党进行理论创新和理论创造、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党的理论创新和理论创造、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作为党的历史经验的升华结果,为开展新的奋斗实践、进而形成新的历史经验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

  回望党的百年历史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确实息息相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理论命题,就是在总结我们党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历程,都是以总结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经验为重要动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每一次历史飞跃的实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每一个重大成果的形成,也均与总结和运用历史经验紧密关联。具体来说,正如《决议》所指出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经过艰苦探索、付出巨大牺牲积累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继往开来,深刻总结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两个结合”,“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并在对新时代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理论思考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党的百年历史充分表明,我们党不仅善于总结历史经验,而且善于从总结历史经验中汲取营养智慧、形成理性认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理论创新和理论创造、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也就是我们党不断总结和运用历史经验的过程。

  唯物史观作为“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马克思的伟大理论发现,它存在着一个如何实现中国化的问题。诚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指出的,唯物史观一般原理的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建党百年来,在我们党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中,唯物史观的一般原理确因以中国的“历史条件为转移”而得以坚持、丰富和拓新,从而具有了中国特色和中国内涵,这在《决议》中均有所体现。概而言之,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在社会发展趋势问题上,既坚持唯物史观关于“两个必然”的基本原理,“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又不坐而论道、空谈理想,而是谨记“两个决不会”的科学结论,坚持最高理想和共同理想相统一,通过脚踏实地地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从而为实现共产主义累积基础、创造条件。

  第二,在社会发展道路问题上,既坚持唯物史观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统一性原理,顺应和探索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恪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努力以“胸怀天下”的气度去“虚心学习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又遵循唯物史观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原理,坚持从中国实际国情出发,成功走出了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革命道路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第三,在社会发展基础问题上,既坚持唯物史观关于物质生产是历史的发源地、物质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基础等基本原理,高度重视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建设,并通过革命、改革去解放生产力,又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不断拓宽和深化生产力的内涵,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加以统筹推进。

  第四,在社会发展动力问题上,既坚持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长期致力于构建真正适应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具有强大优越性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又清醒正视和主动靶向我国现存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与生产力发展的不适应性,并为此自觉开启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突出制度建设,注重改革关联性和耦合性”,逐步构建起了全面系统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既坚持唯物史观关于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最高形式的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指导下,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成立新中国、通过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又在社会主义和平建设时期“坚持敢于斗争”,开展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并勇于进行党的自我革命,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动力。

  以上这些,既是对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党的理论创新和理论创造的宝贵素材,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表现和重要内容。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年第11期

作者系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本文转载于“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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